更新時間:2025-09-25 17:26:10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謹管理高校本科招生事務,保障教育機構與學子雙方的利益,確保招生流程順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管理部門的政策法規,并參照本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長江師范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簡介
1.學校名稱:長江師范學院
2.學校標識碼:4150010647
3.辦學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聚賢大道16號
4.舉辦者:重慶市人民政府
5.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6.辦學類型及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7.辦學層次:本科院校
第二章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統籌管理普通本科招生事務,審議并拍板招生過程中的關鍵環節。
第五條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該辦公室位于招生就業工作處,專門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以及日常事務。
第六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七條2025年學校本科普通招生專業總計55項,有6項專業按3個類別進行招生。這些類別招生專業實行“1+3”的培養方案,學生入學一年后確定具體專業,各個類別及包含的專業分別是:
1.新聞傳播學類:含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
2.材料類:含材料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
3.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生態工程專業。
第八條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已納入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項目,在本科提前批次進行錄取工作。該專業畢業生將定向到銅梁區、潼南區、豐都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區縣工作。在校學習期間,學生可以免除學費和住宿費起步網校,同時獲得生活費用補助。畢業后,將通過定向考核招聘的方式落實工作。具體的區縣分配方案和招生人數,需以重慶市招生管理部門正式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九條 計算機科學和技術,物聯網工程,化學工程和工藝,機械設計制造與自動化,機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智能制造工程這些專業,同山東科技大學合作辦學,實行"1+2+1"的培養方案,從中挑選表現突出的學生,到山東科技大學學習兩個學年(具體合作專業以當年實際情況為準)。
第十條學校依據國家及重慶市相關法規,綜合各省生源狀況、社會經濟發展要求以及學校自身教育情況等要素,制定各省各專業招生方案,各省各專業招生方案具體內容以及高考改革地區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需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核、教育部發布、各省招生管理機構公布為準。預留份額控制在整體份額的1%以內,目的是為了平衡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的差異。
第四章報考條件說明
音樂學專業配備有教授西洋樂器,包括鋼琴、小提琴、大提琴,單簧管、大號,小號,手風琴,手風琴涵蓋鍵盤和巴揚類型,同時還有教授民族樂器,涵蓋古箏、二胡、琵琶,嗩吶,笛子,笙,以及教授打擊樂,包含西洋打擊樂和民族打擊樂的教師,音樂表演專業配備有教授西洋樂器,包括鋼琴、小提琴、單簧管、小號,手風琴,手風琴涵蓋鍵盤和巴揚類型,同時還有教授民族樂器,涵蓋古箏、二胡、嗩吶,以及教授打擊樂,包含西洋打擊樂和民族打擊樂的教師,請非上述樂器種類的器樂類考生謹慎選擇報考。
舞蹈學科對身高的標準規定如下:男性身高需達到或超過173厘米,女性身高需達到或超過163厘米。
英語專業僅錄取以英語為母語的考生,并且英語科目(滿分150分)分數須達到105分以上。其他學科不對考生的語言背景設置限制,新生在校期間必修的公共外語課程是英語。
第十四條考生身體狀況標準依照教育部等相關部門共同發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原則》及相關增補要求實施。具體來說,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生物科學、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園林、園藝、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這些專業不錄取色覺存在問題的學生,特別是色盲者。
報考教師教育類科目的應試者長江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健康檢查標準須滿足教育部等機構聯合發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原則》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同時需參照各省市自治區域教師資格認證健康檢查規范,倘若身體條件不達標,建議慎重選擇該專業。
第五章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依照透明流程、平等競爭、公正選擇的標準執行長江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同時依據品德智慧體魄美感勞技綜合評估,結合相關科目表現,從中選拔優秀者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依照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錄取辦法執行。承認各生源省規定的考生加分、減分政策以及檔案投遞辦法。
第十八條 在采用“順序志愿”模式的省份和批次,遵循高校志愿優先的規則,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依據投檔分數的高低順序,優先錄取符合條件的已投檔考生。倘若第一志愿未能錄滿名額,剩余計劃將優先選擇非第一志愿的已投檔考生進行錄取。對于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須依照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政策執行,調檔比例通常設定為100%。
第十九條專業錄取規則
符合條件者,錄取后分配專業,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規則,若所有填報專業均不滿足,有調劑意愿者,將安排到未招滿的專業,無調劑意愿者,將被退回。
第二十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申請藝術學科的考生,需要遵循考生所在省份的相關政策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和學業水平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分數以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級統一測試結果為準,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分數和專業技能測試分數,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針對藝術學科本科錄取所設定的最低標準線,必須尊重考生所在省份的錄取方式,并依照其具體規定進行操作。生源所在省份沒有錄取政策時,學校需要自行制定錄取辦法,我校的錄取辦法如下:先對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依據綜合分數進行排名,擇優錄取,綜合分數計算方式為文化分數除以文化總分乘以專業總分的一半,再加上專業分數的一半,綜合分數保留兩位小數并四舍五入,如果綜合分數相同,則依次比較專業分數、文化分數、語文分數和外語分數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承認招生省份的錄取辦法,依照招生省份的相應法規開展。生源所在省份若未制定錄取標準,需學校自主制定錄取辦法的,那么本校的錄取辦法是:考生文化課與專業課成績均需達標,對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文化課分數占文化課總分比例乘以專業課總分再乘以百分之三十,加上專業課分數占百分之七十)進行排名,擇優錄取,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執行四舍五入規則。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外語成績的順序依次進行對比。
第二十二條體育單招錄取規則
體育單招須依照《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4﹞256號)以及《長江師范學院2025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的相關條款開展,具體操作需遵循這些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
依照招生省份制定的相同分數排序辦法來實施。假如招生省份沒有相同分數排序辦法的說明,那么我們學校的相同分數排序辦法是:首先比照語文、數學、外語的分數,再對比綜合(或者三項選考科目加起來的總分)。
第六章入學與注冊
被國家招生政策選中的學生,須帶著錄取憑證、身份證明文件,在指定時間范疇內前往學校完成入學登記。若有特殊情況無法準時報到,需盡快向所屬二級學院申請延期,同時通報招生單位、教務部門,延期時長通常不超過十五天。若未申請延期或延期申請未獲批準,并且又拿不出特殊情況的有效說明,就當作自動放棄了入學權利。
第二十五條,學生若因應征入伍、自主創業、身體不適或特殊情況,可以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機會,學校會依照相關制度辦理保留入學機會的事宜,在保留入學機會期間,學生沒有學籍。保留入學機會的期限屆滿前十五天內,學生需要向學校申請入學,同時提交必要的證明文件,學校經過審核,若符合條件,便會為學生辦理入學手續;若審核未通過,將取消入學機會。超過規定期限仍不辦理入學程序,并且沒有任何不可抗力導致延期等有效說明的,將被認定取消入學資格。
學校在新生報到期間,會對學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初步核實,審核通過的學生可以辦理入學手續,并登記學籍信息;若審核中發現學生的錄取憑證、考生資料等文件與個人實際情況不一致,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入學之后,學校會在三個月內依照國家相關要求,對新生實施復查工作,復查過程中若發現存在偽造信息、營私舞弊等行為,將認定該學生為復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學籍。一旦初步審查和再次核查時發現行為十分惡劣且可能觸犯法律,學校會按照法律法規將相關情況移送給相應機構展開調查并實施處置。
第七章獎、貸、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獎、貸、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生資助
優秀學生能夠申請國家提供的獎勵性資助,金額為每年一萬元;成績優異且經濟上有需要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發放的勵志性資助,金額為每年六千元;經濟上有需要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提供的資助,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每年四千九百元、三千七百元和兩千九百元。
本科生獎學金,專門表彰學業水平與綜合能力表現突出的同學,分為三個等級,其中最高等級每年發放1200元,次高等級每年發放600元,再次等級每年發放200元。
校長榮譽金,授予大學期間學業表現優異、為機構帶來卓越成就的正式注冊學子,每名獲獎者將獲得壹萬元人民幣獎勵。
家庭經濟情況不佳的學生,應當前往所在地區的教育行政部門設立的資助機構,了解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該貸款的額度上限為每年兩萬元。
5.學費減免:對特殊困難家庭學生實行學費減免政策。
學校專門為新生開通了便捷通道,旨在保障他們能夠順利入學。
校內提供多樣工作機會,旨在輔助經濟上有需要的學生,提升其綜合能力,同時緩解其財務壓力。
8.服兵役學生教育資助:最高限額20000元/年。
9.退役復學學生專項:助學金3700元/年。
其他資助包括,家庭經濟情況不佳的大學新生,其路費可以獲得支持,遇到臨時性經濟難題,也能夠申請援助。
第八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二十八條學生若在指定年限內學完教學方案中的所有課程,且成績達標,滿足畢業要求,將獲得國家認可、由教育部電子備案的長江師范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明;符合學士學位獲取標準的畢業生,還會被授予長江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明。
第九章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學校的收費標準依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實施。普通本科專業每學年收取的學費為3100元至6250元每人,藝術體育類本科專業每學年收取的學費為4375元至11500元每人,每學年收取的住宿費為1000元至1200元每人。采用大類招生方式的專業,先按照大類標準收取學費,在專業分配明確之后,再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詳細費用標準會在各省的招生簡章里說明,同時也在學校的招生網站和新生入學指南上刊登。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條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錄取信息發布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
招生監督電話: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組織、個人或代理機構負責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發布之后,倘若國家層面的法律條文、法規制度、規章條例,或是上級單位的相關政策發生更動,那么應以調整后的規范為依據。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長江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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